就反家暴立法致全国人大的联名信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: 我们是一群关心家庭暴力问题的公民。我们通过媒体了解到,反家暴立法已纳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。而早从2011年2月开始,法工委与全国妇联就开展了一系列立法调研论证工作。近来家暴事件频出,社会对反家暴立法的呼声渐涨,但反对家庭暴力的立法却久未见消息。我们写信是希望了解: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的立法进展如何?该法将怎样具体实施?其中是否有民间监督机制? 在我国,家庭暴力普遍存在。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,有24.7%的女性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、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经济控制、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。家庭暴力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并且,反对家庭暴力已经为广大民众所接受,成为社会的共识。 目前,我国宪法、婚姻法、妇女保障法等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,全国28个省、市、自治区也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,全国妇联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等七部委还下发了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》。但这些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,缺乏衔接,内容不够完整,仅有警示作用,实际效力有限。因此,制定一部国家级的反家庭暴力法,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、维护受暴者权利、解决现行法律不足的迫切需要。 但是,我们仍然看到,目前家暴案件频频发生,迫切需要加快立法进程,增加立法透明度,我们希望得知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的立法进展。 家庭暴力的干预应是一个由行政干预、司法干预和社会干预共同组成的、主体广泛多元、相互衔接补充的整体框架。民间,尤其是妇女对立法和执法的参与非常重要,建立有效的民间监督机制应纳入立法的考虑。因此,我们建议: 1、在立法过程中,应该广泛听取民间意见,鼓励民间参与和监督; 2、在法律中写明责任部门的问责机制; 3、在法律中写明国家应该给予资源支持民间反家暴活动。 立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有利于维护公民、尤其是妇女的基本人权,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安定和社会和谐稳定,这是广大公众共同关注的!我们希望贵委员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的立法进展并有更多公民参与,早日出台该部保障广大公民权利的法律!
盼望早日收到贵委员会的答复!
一万名关心反家暴立法的公民 2012/11/05 温馨提示: 亲爱的各位朋友,感谢您的签名和对反家暴事 业的支持。和这个签名地址 http://www.hbvhbv.name/qm/fjb/QM.asp 为同一活动,统一计数统计,无需重复签名, |
签名单
不公开